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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7-10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义乌新光壹品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新光壹品项目与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了《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
充协议的约定,项目仍以万厦房产为开发主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变更
为公司与万厦房产仅就新光壹品项目进行联合开发,双方共同作为该
项目的投资方。万厦房产占项目51%的权益,公司占项目49%的权益,
双方按权益比例对等投入各类资金、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7-101 号公告《关于签订义乌新光壹品项目<
合作开发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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