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滨江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6-11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时,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

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净增加额为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20 年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本次新增 13 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名称                     合作项目          公司权益    担保额度
                                                              比例(%)   (亿元)
1    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代滨江四季              20.00        3.00
2    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彭埠单元 B/R-37 地块      33.00        4.50
3    金华【2019】11 号地块项目公司   金华【2019】11 号地块     50.00        2.50
4    温岭 XQ040108 地块项目公司      温岭 XQ040108 地块        33.00        3.00
                                  合计:                                   13.0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

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同意。


                                            1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

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

    5、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 555 号谷丰大厦

13 楼 1352 室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卢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与杭州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20%和 80%的

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

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建筑装潢及施工,自有房

屋租赁,物业服务,园林绿化工程,酒店管理,会务服务;批发、零售:

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

    2、公司名称:杭州滨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23 日


                               2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浜河部落 3 号楼 423 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忠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公司间接持有其 33%股权,重庆龙

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34%股权,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其 33%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3、金华【2019】11 号地块及温岭市 XQ040108 地块为公司 2019

年新取得地块项目,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

后,及时披露项目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

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

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至 2020 年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各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

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


                              3
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

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122,6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5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