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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相关情况的公告2017-12-06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7-094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目前正在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反
馈意见要求,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相
关情况如下:
    一、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15 年 2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5]第 8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
    (一)监管函主要内容
    监管函指出公司在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存在以
下问题:
    1、年报公告类别后续业务数据填报错误;
    2、年报数据披露存在多项错误;
    3、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披露错误。
    发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第 2.1 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
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应整改措施
    1、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公布 2014 年年报,当日发现错误之后,于次日
及时对年报中的错误数据进行了修改,并补发了更正公告;
    2、2015 年 2 月 2 日,收到监管函后,公司根据深圳交易所提出的监管意见,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深入反思,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提高对信息披露严肃性的认识。
同时,发行人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执行的流程控制,加强了对公告的审核
力度,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