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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顺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2-13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8-018
债券代码:128010              债券简称:顺昌转债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规定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
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
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利
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
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
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执行上述会
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因《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修订,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