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 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SZA202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大洋电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大洋电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洋电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洋电机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应被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传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晓聪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募 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1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91 号)核准,本 公司获准增发不超过 7,650 万股新股。2011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 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实际增发 A 股股票 4,895.19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4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9,319,116.00 元,扣除承销费、 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39,989,251.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19,329,864.10 元,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YZH/2011SZAT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68.29 万元(含利息收入), 其中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614.27 万元,截至 2017 年年末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1,141.77 万元,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12.30 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 变更部分募集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86,199.95 万元(含利息收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16 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1 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3,116,147 股。2016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 203,116,147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3,192,631.47 元,扣除承销 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73,586,699.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非公开增发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1,959,605,932.12 元,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出具 XYZH/2016SZA40008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到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电驱动及上海汽车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 能力建设项目、基于 AMT 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化项目、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 建设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项目,支付发行股份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金额等用途,实际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 195,173.61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1,455.58 万元,其中活期及七天通知存款 1,455.58 万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 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1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分别与开设有募集资金专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 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共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11 月 23 日,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注 资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与中国银河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共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 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和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 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 投资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相关募 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2、2016 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上海电驱动及汽车电驱动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分行闵行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闵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路支行 (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江川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鹤庆路支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上海鹤庆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汽车电驱动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将存放于上海银行江川路支 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入汽车电驱动在建设银行上海鹤庆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相应注销了上海银行江川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建设银行上 海鹤庆路支行新签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和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和“电机驱动系统 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报 告期末,公司已将相关结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在上述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共计 1,455.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 1 建设银行上海鹤庆路支行 31050178400000000032 已销户 能力建设项目 基于 AMT 商用车插电式混合 2 建设银行上海鹤庆路支行 31050178400000000659 14,555,845.24 动力系统产业化项目 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 3 兴业银行闵行支行 216110100100262416 已销户 地建设项目 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合 计 14,555,845.24 说明: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上述各家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 账户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 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的账户余额已包括七天通知存款账户余额 1,208.24 万元。 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1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932.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312.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7,989.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7,989.6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68.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6.89%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否 33,853.00 33,853.00 109.32 28,345.92 83.73% 2017 年 12 月 - *1 否 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 是 14,079.99 90.06 - 90.06 100.00% - - *2 是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 是 44,000.00 0.31 - 0.31 100.00% - - *3 是 目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 不适用 否 10,000.00 10,000.00 2.98 3,432.05 34.32% 2017 年 12 月 - 否 设项目 *4 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 是 0 0 - - - - - *5 是 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0 69,820.97 69,820.97 69,820.97 100.00% - - 不适用 否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378.98 16,378.98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932.99 113,764.34 86,312.25 118,068.29 103.7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否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01,932.99 113,764.34 86,312.25 118,068.29 103.78% *1、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4月20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8,327.38万元(含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建设项目: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合作,已掌握大功率IGBT 及IPM 模块封装的技术。近年来, 公司在北京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了相关产品的试验线,目前相关产品基本满足使用要求。鉴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受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 场发展进程晚于预期,导致相关产品需求目前尚未能达到批量生产的规模。在产品未达到规模化生产要求之前,公司以审慎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暂缓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鉴于该项目规模化生产时间未定,为加快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和2018年6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7月13日将募集资金16,597.18万元(含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3、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和市场发展,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201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2014年发展远远落后于预期,且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对市场容量的预测,BSG系统在2013年有望成为国内甚至北美众多车厂的标配,但截 (分具体项目) 至2015年底,该标配政策迟迟未见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实施。为避免盲目投产,造成产能闲置,公司秉承谨慎投资的理念,决定终止该项目 的投资建设并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相关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21日转入新能源汽车运营平 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4、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8,051.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从募集 资金专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5、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从保障投资者 利益等角度考量,公司决定短期内不再扩大运营平台规模,重点将现有车辆及充电桩/充电站的资源运营好。为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和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该项 目的投资建设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7月13日将募集资金53,223.79万元(含利息收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 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和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营平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情况详见上一表格内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4.2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1、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327.38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原因:在公开增发方案确定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 逐步对该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继续进行投资,同时该项目陆续收到国家与地方政府扶持资金达到5,930万元, 从而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051.60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原因: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美 国)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组建研发团队,负责国外新能源车辆技术的交流与引进,并与国外整车厂开展相关的项目研发及测试。上述美国研发团 队的有效工作减轻了国内研发、测试压力,且该研发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从而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和“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7,989.62 万元,因该等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实际投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69,820.97 万 情况 元;“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后实际剩余募集资金为 16,378.98 万元(含 利息收入),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2016 年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5,960.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57.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173.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否 29,000.00 29,000.00 29,151.46 100.00% 2015 年 12 月 - *6 否 基于 AMT 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产 否 12,800.00 12,800.00 2,037.11 11,618.76 90.77%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7 否 业化项目 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否 7,200.00 7,200.00 258.77 3,980.83 55.28% 2017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8 否 支付及置换发行股份购买上海电驱动股权 否 79,932.75 67,730.99 67,730.9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交易的现金对价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否 111,067.25 79,229.60 79,229.6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3,461.97 3,461.97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0,000.00 195,960.59 5,757.85 195,173.61 99.60%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40,000.00 195,960.59 5,757.85 195,173.61 99.60% - *6、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3月23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0.33万元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7、基于AMT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产业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完成了预计的各项建设内容和投资,在项目开发方面, 围绕关键部件国产化,与产业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关键材料国产化的高性价比车用驱动电 机及控制器产品,同时形成了基于AMT商用车插电式高性能机电耦合动力总成系统;在产能建设方面,为使开发的产品适用于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业化生产,开展并完成了大量的关键工艺技术研究与工艺优化,在此基础上对产线建设方案进行了多轮完善,完成了生产厂房的 (分具体项目) 改造建设以及关键设备的采购,截止2018年年底形成了年产1.2万套的基于AMT商用车插电式高性能机电耦合动力总成系统产业化 生产能力。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2,037.11万元。由于该项目前期产能未能有效释放,故效益未能达到预期效益。鉴于该项目已建成投产,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批通过后执行。 *8、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建成达产并结项,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和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8年4月17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461.64万元从募集资金专 户中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新能源汽车电机系统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0.33 万元,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利息收入)3,461.64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 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 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募投项目资金。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此外,公司依托全资子公司大洋 电机(美国)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组建研发团队, 负责国外新能源车辆技术的交流与引进,并与国外整车厂开展相关的项目研发及测试。上述 美国研发团队的有效工作减轻了国内研发、测试压力,且该研发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从而相应减少了“电机驱动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1,455.58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247.34 万元,七天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通知存款 1,208.24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情况 1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避免盲目投 产造成产能闲置,公司秉承谨慎投资的理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需 要等因素,将原募投项目“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运 营平台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含本息)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截至报 告期末,受新能源汽车运营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从保障投资者利益等角度考量,公司决 定短期内不再扩大运营平台规模,重点将现有车辆及充电桩/充电站的资源运营好。为避免募集 资金长期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 设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规 模化生产时间未定,为加快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在上述会议上同时审议通过了终止大功 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69,820.97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 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实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投资进度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际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3)=(2)/ 资金总额(1) 金额 金额(2)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1) 驱动启动电机(BSG) 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补充流 (新能源汽车运营平 69,820.97 69,820.97 69,820.97 1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台投资项目)、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 建设项目 合计 - 69,820.97 69,820.97 69,820.97 100% - 不适用 不适用 - 1、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 策和市场发展,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 2011 年-2014 年发展远 远落后于预期,且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对市场容量的预测,BSG 系统在 201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年有望成为国内甚至北美众多车厂的标配,但截至 2016 年底,该标配政策迟迟未 体项目) 见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实施。为避免盲目投产,造成产能闲置,公司秉承谨慎 投资的理念,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已经公司于 1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6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根据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从保 障投资者利益等角度考量,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短期内不再扩 大运营平台规模,重点将现有车辆及充电桩/充电站的资源运营好。为避免募集资 金长期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相应的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 合作,已掌握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的技术。近年来,公司在北京以自有资 金投资建设了相关产品的试验线,目前相关产品基本满足使用要求。鉴于新能源汽 车行业受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发展进程晚于预期,导致相关产品需求 目前尚未能达到批量生产的规模。在产品未达到规模化生产要求之前,公司以审慎 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暂缓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鉴于该项目规模化生产时 间未定,为加快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