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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尔化学: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

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

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方建新            代明华              罗宏




                                      2018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