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仪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2018-029)。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6 日——2018 年 6 月 27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7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山冲公司董事办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谢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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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2,032,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80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2,028,826 股,占公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0.2791% ;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998,8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2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03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张富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张富昆先生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0,998,8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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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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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张富昆先生简历
张富昆,男,中国国籍,55岁,毕业于太原机械学院特种机械系自动机械专
业,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西仪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等职务。现任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富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富昆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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