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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化工: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陈和平)2019-04-2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陈和平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审慎认真的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年度

履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4 次,通讯方式召开 1 次,其中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4 次,

通讯参加 1 次,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未发生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2、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5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会议

  4        1        0        0         否                       1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等情况,对公司重要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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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意见
    参会时间                                                会议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五届董事会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
2018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五次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5、《关于对公司 2018 年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五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10 日 第十七次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通讯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及第三季度报告制作期间,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

公司的各项经营预算和调整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按规定报董事会审议;在定期报告编制

前就公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提

出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意见,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8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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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独立意见,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意识,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使投资者权益得到制度上的保障。通过学习,

加深了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和平,邮箱:2282152631@qq.com。



                                                独立董事:陈和平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