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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昌化工: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尤建新)2019-04-2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尤建新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审慎认真的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年度

履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其

中现场方式召开 4 次,通讯方式召开 1 次,其中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3 次,通讯参加 2 次,

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发生对董

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发生。

      2、股东大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列席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5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1
现场出 通讯表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次数
席次数 决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会议
  3        2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以合理谨慎的

态度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参会时间                                                  会议事项
                                                                                                     类型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五届董事会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
2018 年 4 月 22 日 第十五次            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5、《关于对公司 2018 年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五届董事会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10 日 第十七次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与管理层保持了定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与经营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未发现异常情

形。
       四、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指导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多次与公司董事长一起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对
公司所处行业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制订和长期发展规划的各项会议,
并确保公司决策科学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及公司重大投资及决策能从公司
的实际情况出发,公司调整战略方向,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负责召集并亲自出席会议,对公司
高管 2018 年度年终考核及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详细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

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尤建新,邮箱:yjx2256@vip.sina.com 。



                                                    独立董事:尤建新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