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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科:独立董事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9-07-13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禾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禾
盛”)和全资子公司苏州兴禾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禾源”)的银
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合肥禾盛、兴禾源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两家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康




                 贾国华




                 余庆兵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