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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10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7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10 亿元无追
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建设”)

为盘活资产,控制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运营质量,拟与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 10 亿

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10 亿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

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建财务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20%)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0%),实

际控制人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建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
    中建财务公司 2017 年的营业收入为 12.34 亿元,净利润为 7.85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73.7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资产: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

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4.利率水平: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为

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

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7.52 亿元;

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1.5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日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含销售商品混凝土、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
           外加剂及水泥等产品,提供   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                 44.75
日常关联
           相关服务)                 股份
  交易
           采购(含购买水泥、其他原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
                                                                            2.77
           材料等,购买或租赁土地、   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
           设备和房屋等,接受建造服     股份
           务、设计服务和物流服务等)
                    小 计                                    47.52
           参股中建西南区域总部大楼
                                        中建股份、中建三局    0.05
           项目
非日常关   与关联方资金拆借             中建财务公司          1.42
联交易     应收账款保理                 中建财务公司          5.00
           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中建财务公司         25.03
                    小 计                                    31.50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系统内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补充流动

资金,支持公司生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

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系统内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

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

的,该交易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生产运营,缓解资金压力,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 10 亿元无追
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
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与中建财务公司开
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西部建设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10亿元无追索权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第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10 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