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8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建设”)
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三次董事会、2017 年 9 月 15 日召
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
融服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 36 亿元额度范围之内签署
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内部贷款、票据结算等各项金融服务的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协议将于近
期到期。
为保证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确
保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拟申请与中建财务公
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代表公司在 40 亿元额度范围之内签署与中建财务公司开展内部
贷款、票据结算等各项金融服务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144H
法定代表人:曾肇河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上述业务的本外币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建财务公司的股东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20%)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0%),实
际控制人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建财务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
中建财务公司 2017 年的营业收入为 12.34 亿元,净利润为 7.85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73.7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情况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
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建财务公司为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中建财务公
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便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年初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
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7.52 亿元;
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1.50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日实际发生金额
销售(含销售商品混凝土、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
外加剂及水泥等产品,提供 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 44.75
相关服务) 股份
日常关联 采购(含购买水泥、其他原
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
交易 材料等,购买或租赁土地、
企业,联营企业和天山 2.77
设备和房屋等,接受建造服
股份
务、设计服务和物流服务等)
小 计 47.52
参股中建西南区域总部大楼
中建股份、中建三局 0.05
项目
非日常关 与关联方资金拆借 中建财务公司 1.42
联交易 应收账款保理 中建财务公司 5.00
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中建财务公司 25.03
小 计 31.50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
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
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
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
的各项金融服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
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部建设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就
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西部建设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