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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键桥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1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键
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凌云”)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基本授信额度人
民币1,000万元,用于流贷和保函,期限一年,需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保,未
收取担保费用。
    经核查,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
为南京凌云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高岩                     刘永泽               刘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