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峡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2018-05-23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18-28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上午以通
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

子选聘资本运作中介机构的议案。
    为稳步推进港航一体化各项工作,公司近期拟筹划关于收购港口、航运等资
本运作事项。本次资本运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公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共同完
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采取招标方式选聘本次资本运作的独立财务顾问、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应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
    二、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18 年与关联方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2017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额为 2,401.11 万元,2018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3,640.6 万元,同
比增加 51.62%。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
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
网。关联董事林健、杜刚、杨真永、欧阳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为我司
购油提供履约保函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向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下称
“中石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购买船
舶用油,根据此前与中石油、中石化签订的《供油合同》第四条第 2 款结算方式
的约定,公司可先购油后付款,但需向其提供履约保函,以便公司在履约保函约
定的信用额度内先购油后付款。
    根据目前船舶用油情况,同意公司将 800 万元足额存入中国工商银行海口秀
英支行作为担保保证金,由该行为公司开具 800 万元额度的履约保函(其中中石
油、中石化各占 400 万元),保证期限三年(与合同期限一致),不产生额外费用。
    四、会议以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在国有企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稳步扎实
推进各项党建工作,发挥公司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拟把党委书记、党
委副书记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列;同时,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
司股本发生变化。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018,960.00元。”
    拟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0,424,648.00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
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
    拟修改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总监、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三)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8,018,960股,公司的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508,018,960股,其他种类股0股。”
    拟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0,424,64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60,424,648股,其他种类股0股。”
    (四)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总经理、党委书记由一
人担任。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拟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九条 根据《党章》、《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党
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坚
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
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