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5-23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部分议案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
查并表示认可。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
信用”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且与双方以往年度发生的
相同交易价格水平保持一致,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及长远战略,有利于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海峡股份 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作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临时)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专用。)
独立董事签字:
马战坤 孟兆胜
贺春海 蔡东宏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