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32 股票简称:仙琚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 至2019年5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411,464,309股,占公司总股本 916,212,166股的44.9093%。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99,284,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3,396,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9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068, 0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1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 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264,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264,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44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262,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44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反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262,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44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9,264,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先生、金海燕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