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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威腾: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 XXX 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1、2019年4月2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9年
5月9日下发股本结构表总股本753,697,71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股
份9,049,353股后744,648,357股为基数,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3,697,71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所持有股份9,049,353股后744,648,3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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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关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7,232,417.85 元=744,648,357 股×0.05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
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
以 0.04940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49400 元/
股=37,232,417.85 元/753,697,71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400 元/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
22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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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0                         牟长洲
    3               00*****817                         黄申力
    4               00*****341                           王健
    5               00*****745                           杨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81 元
调整为 4.76 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 刘玲芳   罗小娜

    咨询电话:0755-86312975

    传真电话:0755-86312612

    八、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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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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