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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威腾: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1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相关履历资料,我们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的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田华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田华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田华臣先生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田华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何志聪、廖爱敏、董秀琴

                                                        2019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