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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人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7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确定的 2017 年度审计费用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鲁鱼



    卜功桃



    花   涛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