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通过存续分立的方式对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进行分立,有利
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布局。本次存续分立事项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存续分立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存续分立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鲁鱼
卜功桃
花 涛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