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后,发表事前意见
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前意见
1、2018 年度,公司与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金王化学
应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和实际经营需要,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9 年度,公司依据进口商品市场变化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和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
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往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
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
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并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宝柱
花 涛
刘鲁鱼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