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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

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
    5、“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公司已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征求员工
意见。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
规定,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实施“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
划。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经核查,公司已经制定了《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
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投资
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 12 个月以
内(含)的稳健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

的风险投资。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
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
高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刘东、张志刚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燕涛、王欣兰、张晓晓
    (二)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9名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的情况。
    (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建青                 于希茂                姚秀云




                                                    2019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