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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761%的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本次交易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价格合理,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公司与对手方签订的《股份收购协议》
条款是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订立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的
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未损害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