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25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提高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80,497 股,每股发行价格 38.56 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64.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3,873,283.8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0582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0,000.00 万元,用于以下项 目: 序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1 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208,112.20 180,000.00 合计 208,112.20 180,000.00 1 项目实施地点分为三类:第一类城市为直辖市、第二类城市为省会城市、第 三类城市为其他。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 208,112.20 万元。其中:项目实施成本 192,742.20 万元,技术开发费用 7,350.00 万元,场地成本 3,2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万元,预备费用 800.00 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万元) 1 场地成本 3,220.00 1.1 研发场地费用 1,820.00 1.2 项目实施地费用 1,400.00 2 项目实施成本 192,742.20 2.1 研发软硬件购置 3,777.20 2.2 项目建设支出 188,965.00 3 研究开发支出 7,350.00 3.1 研究人员费 5,850.00 3.2 其他费用 1,500.00 4 预备费 80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4,000.00 合计 208,112.20 项目建设支出明细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1 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 89,215.00 2 智能停车服务与运营 81,000.00 3 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 18,750.00 合计 188,965.00 注:以上项目具体明细及其投资额将根据区域状况、市场行情、企业经营目 标及项目业主需求在总投资额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项目实施时间表如下: 时间(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项目 2 时间(月)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项目 产品架构设计及模块定义 出租车智能终端研发 公交电子站牌研发 出租车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 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 出租车项目推广与建设 智能公交项目推广与建设 智能停车系统开发 集成测试 智能停车项目推广和应用 项目财务评价确定计算期为 13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经营期 10 年。主要指 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1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7.13 13.40 2 财务净现值(ic=10%) 万元 66,803.35 29,324.98 3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40 6.80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 60,649.91 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11,379.08 万元, 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00 万元,期末余额为 76,116.50 万元。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项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总额 未投入金额 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 142,934.10 112,209.23 54,060.86 58,148.37 及运营项目 收购甘肃紫光智能交通 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3,178.10 13,178.10 6,589.05 6,589.05 16.89%股权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00.00 52,000.00 52,000.00 - 合计 208,112.20 177,387.33 112,649.91 64,737.42 注:1、收购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6.89%股权使用募集资金是公司 2018 年 8 月变更募投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包含的“出租车综合信息服 务及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3,178.10 万元。 2、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7 日 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 及运营项目”中包含的“智能公交综合信息服务与运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金额总计 52,000 万元。 三、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四、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3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30,0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全部归还至募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五、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 30,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暂时不会使用。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4 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4.35%)的 假设计算,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305.00 万元。 本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过风险 投资。公司承诺:本次借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 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按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具体如下:2019 年 4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同时,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监事会意见 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 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对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一)千方科技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经营效益,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千方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因此,千方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华泰联合同 意千方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