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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17 元/股调整为 6.115 元/股。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慕丽娜                   黄   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