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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方科技: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07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 千方 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谢昀女士在未披露减持

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 2,500 股。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监事谢昀女士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因操作失误,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共 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7%,减持成交均价为 21.92 元/股,减

持成交金额为 54,8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昀女士尚持有公司股票 8,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8%。

    谢昀女士本次减持股票来源系集中竞价买入取得及公司 2016 年权益分派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其卖出股票日期距离最后一笔买入日期已达六个月以上,

未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之规定:“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谢昀女士未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构成

违规减持。

    经公司自查,谢昀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禁止董

高监买卖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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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 谢昀女士本人已认识到本次减持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本次减持行为给
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
       2、 谢昀女士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 谢昀女士承诺一定会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4、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
生。

       三、 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谢昀女士致歉声明:本人对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

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本人会加强对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本人承诺自
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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