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议案八表决情况描
述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 意 254,180,87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561 % ; 反 对 89,7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353%;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381%;
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71%;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48%。
更正后:
8、在关联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罗云、邓敏回避
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
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2,287,59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087%;反对89,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3%;弃权22,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381%;
反对 8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71%;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848%。
上述更正内容不会导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投票最终结果的
变更,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
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