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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牛食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7-097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7年11
月17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室内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
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98)。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
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孙胜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任期
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孙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
坊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廊坊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廊坊银行服务采购协议》,为廊坊银行提供咨询服务、
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及项目开发和运维等信息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坊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 号)。
    董事长程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100)。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孙胜,男,本科,中国,无境外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
学与营养工程学院,2002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软件学院。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高级经理,历任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监,历任北京华
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总监,现任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
察部总监。
    孙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孙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