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牛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1-18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就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廊
坊银行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坊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就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
二、关联交易双方的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廊坊银行签订服务采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严杰:_______________
郑建明:____________
周清杰:_____________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