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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牛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3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文件和规范运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符合实
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
    二、关于签署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根据更新后的评估结果拟就设立江苏
合资公司事宜签署相关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
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严杰:_______________




                    郑建明:____________




                    周清杰:_____________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