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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1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维信诺;
证券代码:002387)于2019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
司股票发生异动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连续三个交易日,OLED指数(指数代码:
884214.WI)累计涨幅达到15.93%,且公司同行业企业股票价格均有较大涨幅。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
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