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处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和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流动性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参与本次信托计划的其他参与主体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故公司本次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
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独立董事:卜功桃、麦昊天、王军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