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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网锐捷:独立董事意见2018-05-1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公司聘任的总经理阮加勇先生;副总经理郑炜彤先生、赖国有先生、刘
万里先生;财务总监杨坚平先生;公司网络通讯研究院院长郑维宏先生,董事会秘
书刘万里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教育背景、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上述人员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程序合法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人员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阮加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炜彤先生、赖国有先生、
刘万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坚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郑维宏先生为公司网络
通讯研究院院长,刘万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任波(签字):

                                 叶东毅(签字):

                                 徐   军(签字):

                                 童建炫(签字):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