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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7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21号董事会会议室
以通讯与现场方式相结合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锂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哈继铭先生因个人原因离
职,补选王肇辉先生替代哈继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到期后,继续向其申请最高限额不
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主要用途为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减免远期结售汇、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内
信用证、保函的保证金等。拟申请授信条件为信用方式,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
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
所有协议及文件。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锂先生、李坦女士、
单宇先生回避表决。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