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普瑞: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8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阅,现发表关于将宁波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招商银行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涉及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
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将
存放于宁波银行的部分募集资金 449,760,810.12 元人民币转到招商银行募集资金
专户中,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独立董事:张荣庆 陈俊发 王肇辉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