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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2020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3-17  

						债券代码:112984                          债券简称:19 海普 01
债券代码:149045                          债券简称:20 海普瑞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7 层)
                     2020 年 3 月 16 日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海普
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
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 海普 01”)以及深圳
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
情防控债)(以下简称“20 海普瑞”)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一、   相关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0 海普瑞”
    1、发行主体: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证券简称:20 海普瑞”,证券代码:149045.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7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5 年期(3+2 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 3 年
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起息日:2020 年 2 月 28 日。
    8、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
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
的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
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1、兑付日:2025 年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12、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仅通过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以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1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次债券认购金额不足的
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 10%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国内销售的依诺肝素制剂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出来的
依诺肝素制剂将在国内销售并用于疾病防疫。

    (二)“19 海普 01”
    1、发行主体: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19 海普 01”,证券代码:“112984.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3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3 年期(1+1+1 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 1
年末、第 2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7、起息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
    8、利息登记日、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
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随本金一起支付)。
    9、付息日: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
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未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登记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
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1、兑付日:2022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
持有的本次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
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
仅通过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以询价配售的
方式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1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本次债券认购金额不足的
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来偿还存量债务。

    二、   发行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发行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核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
格。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因发行人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协议到期,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
计需要,发行人决定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2、变更决策程序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经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2019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
违背公司章程的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审计机构变更的约定
    根据发行人已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本次审计机构变更无需
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4、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5、新任审计机构的执业资格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不存在执业限制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况。
    6、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发行人已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发
行人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发行人此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本次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
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2020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盖章
页)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