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2017-12-11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7-08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其中,公司副总经理金水
祥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0.02%)。
公司近日收到通知,金水祥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截
至本公告日,金水祥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200,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金水祥 2017.12.4 集中竞价 27.36 74,200 0.006%
2017.12.5 交易 25.79 25,800 0.002%
2017.12.8 27.252 100,000 0.008%
合计 200,000 0.01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0,838 0.07% 800,838 0.06%
金水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210 0.01% 50,210 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628 0.06% 750,628 0.0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水祥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金水祥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至本公告日,
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