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大股东所持中寰卫星37.4%股权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2-25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大股东所持中寰卫星37.4%股权的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
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于2017
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大
股东所持中寰卫星37.4%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发
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为公司大
股东,本次公司收购中国四维持有的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37.4%
股权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此次股权购买定价依据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想 任光明
吴艾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