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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关于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6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且公示了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和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且发
表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 2018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名 单 》, 并 于 同 日 在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www.hikvision.com)上发布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
内部予以公示;
     3、《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为 10 天,自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4、《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期内,未发生公司内部
人员对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情况。
    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