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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关于201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3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次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9,625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9,348,465,931 股的比例为 0.0055%;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17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8 日;
    3、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回购价格为 4.1111 元/股(近似值),所用资金为
2,095,119.34 元(近似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回购
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
《关于第三次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编号:2018-060)。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部分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 509,625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止 2019 年 6 月 26 日,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
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14 年 8 月 28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845 号),公
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4 年 9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4]1029 号),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4 年限制性
股票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4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向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1128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
量 52,910,082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32%。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8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转增 2 股、派 7 元人
民币现金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 2014 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
79,365,123 股。
    2016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第一次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部分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回购注销,其中
包括 34 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 2014 年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锁定期内变为 1094 人。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故 2014 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 119,047,684 股。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和《关于第三次回购注销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37,5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有 6 位激励对象的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根据《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及《2014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其第
三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共计 172,125 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数量如下表:

                                             本次回购注销
                       2014 年获授的限制性                  剩余锁定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股)                        股票数(股)
                                               数(股)

 需改进        6人          573,750            172,125             0

离职人员       11 人       1,125,000           337,500             0
  总计        17 人         1,698,750               509,625                 0

    注: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转增 2 股、派 7 元现金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故 2014 年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变更为 119,047,684 股。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509,625 股,占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
划授予股份总数的 0.43%,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55%。


     2、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实施每 10 股派 4 元现金的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转增 2 股、派 7 元现金
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实施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实施每 10 股派 5 元现金的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实施每 10 股派 6 元现金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
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
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同时,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2014 年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变
更为 4.1111 元/股(近似值)。
     根据《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
件”、“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第十二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和“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中对于回购价格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
价格即为授予价格,即 4.1111 元/股(近似值),而上述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 2,095,119.34 元(近似值),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9,348,465,931 股 变 更 为
9,347,956,30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4,455,397 13.633%      -505,875           1,273,949,522   13.628%

                                                         注1
高管锁定股            1,104,400,192 11.814%      3750               1,104,403,942   11.8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0,055,205   1.819%      -509,625           169,545,580     1.814%

                                                         注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074,010,534 86.367%      -3750              8,074,006,784   86.372%

三、股份总数          9,348,465,931 100.00%      -509,625       9,347,956,306 100.00%


    注 1:系监事王秋潮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后,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转为高管锁定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14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对已经不
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
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