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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和投资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前次审批的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担保额
度的基础上,新增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合计担保额度2.3亿元,不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
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项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
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程序合法
有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担保额度审批事项。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军宁              张俊民                     陈建国




                            2018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