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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2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八
年六月三十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及 2017 年 9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2 日、2017 年 9 月 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
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8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
浮 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
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
数为 100,000 万元,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0,000
万元。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7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 A 股股东。
    (2)社会公众投资者: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16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3121 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762,110,26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9,999,648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965%。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有条件的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自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
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
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