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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03-22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2017-03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江西
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临 2017-02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
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与补充如下:

    一、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5、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决事项                        对应报价

总议案(下述所有议案)                                100.00
1、关于拟在上海购置研发中心及公共租赁住房的议案        1.00
2、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澳大利亚 RIM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2.00


                                1
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
                                                            3.00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5、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的议案                     5.00
                              5.1.1 李良彬                  5.11
                              5.1.2 王晓申                  5.12
 5.1 非独立董事人选
                              5.1.3 黄代放                  5.13
                              5.1.4 沈海博                  5.14
                              5.1.5 邓招男                  5.15
                              5.1.6 许晓雄                  5.16
  5.2 独立董事人选            5.2.1 郭华平                  5.21
                              5.2.2 黄华生                  5.22
                              5.2.3 刘       骏             5.23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00
6.1                                 邹 健                   6.01
6.2                                 乐红芳                  6.02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为简化投票操作,可输入申报价格 100.00 元对全部议案一
并投票;若股东对议案 1-6 的意见不一致,则可输入相应申报价格对

                                2
议案 1-6 分别投票。若股东既输入了申报价格 100.00 元,又输入了相
应的申报价格,则以 100.00 元为准。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对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
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7)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
计。

       更正后:

    5、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累积投票的除外),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
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表决事项                        对应报价

总议案(下述所有议案)                               100.00
1、关于拟在上海购置研发中心及公共租赁住房的议案       1.00
2、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澳大利亚 RIM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2.00
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资子公
                                                      3.00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5.1.1 李良彬                  5.01
                               5.1.2 王晓申                  5.02
 5.1 非独立董事人选
                               5.1.3 黄代放                  5.03
                               5.1.4 沈海博                  5.04
                               5.1.5 邓招男                  5.05
                               5.1.6 许晓雄                  5.06
  5.2 独立董事人选             5.2.1 郭华平                  6.01
                               5.2.2 黄华生                  6.02
                               5.2.3 刘       骏             6.03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1                                  邹 健                   7.01
6.2                                  乐红芳                  7.02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4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在“委托股数”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累积投票说明: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5.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5.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 代表第二位候
选人,议案 5.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6.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6.02 代
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


                                 4
案,如议案 6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6 设置议案编码 7.00。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
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
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5.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5.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6,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5
       (5)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包含
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
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
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对于
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代表对议
案 2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代
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6)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8)对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
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9)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
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
计。


       更正前: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6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拟在上海购置研发中心及公共租赁住房
的议案
2、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澳大利亚 RIM 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采购提供担保
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5.1.1 李良彬
                     5.1.2 王晓申

                     5.1.3 黄代放

                     5.1.4 沈海博

                     5.1.5 邓招男

                     5.1.6 许晓雄
5.2                  5.2.1 郭华平
                     5.2.2 黄华生

                     5.2.3 刘 骏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
6.1                      邹 健
6.2                      乐红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更正后: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
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拟在上海购置研发中心及公共租赁住
房的议案

2、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澳大利亚 RIM 公司增资



                                  8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采购提供担
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5.1.1 李良彬

                   5.1.2 王晓申
                   5.1.3 黄代放
  5.1
                   5.1.4 沈海博
                   5.1.5 邓招男
                   5.1.6 许晓雄

                   5.2.1 郭华平

  5.2              5.2.2 黄华生

                   5.2.3 刘      骏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票数

  6.1                  邹   健

  6.2                  乐红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9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
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