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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04-0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 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西
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证券
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
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风
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含)人民币12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并延长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之日起3年内有效。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
资产品等。
       二、2017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计入权益的
资产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金
                                    累计公允价                                                 期末金额
类别      成本        值变动损益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来源
                                      值变动
                                                                                                             自有
股票 318,718,156.59 20,509,192.44 352,419,291.54 171,696,967.39 96,373,706.52 40,650,840.91 630,961,755.08
                                                                                                             资金
合计 318,718,156.59 20,509,192.44 352,419,291.54 171,696,967.39 96,373,706.52 40,650,840.91 630,961,755.08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
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
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
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
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
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
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
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
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
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
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特此说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