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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2018-04-0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赣锋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赣锋锂业 2017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进
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风险投资,
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
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120,000 万元进
行风险投资,并延长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
投资期限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二、2017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计入权益的
资产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金
                                    累计公允价                                                期末金额
类别      成本        值变动损益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来源
                                      值变动
                                                                                                             自有
股票 318,718,156.59 20,509,192.44 352,419,291.54 171,696,967.39 96,373,706.52 40,650,840.91 630,961,755.08
                                                                                                             资金
合计 318,718,156.59 20,509,192.44 352,419,291.54 171,696,967.39 96,373,706.52 40,650,840.91 630,961,755.08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
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
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
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施部门要及
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
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
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
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
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金,未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风险投
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
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
为。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017 年度,平安证券主要通过查阅公司的“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证券账户
交易记录;抽查会计账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沟通等多方
面途径对公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
行了核查。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
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承诺在
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归还银行贷款。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建新         沈佳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