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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4
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在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
核有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优先配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安排,持有公司股份
的关联方享有优先配售权,将可能参与认购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有利于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可能参与本次新增发行H股认购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增发H股方案的安排,公司单一最大股东、董事长
李良彬先生投资、控制或指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主体及公司
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投资、控制或指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主
体将可能参与认购本次新增发行的H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签署页)




      郭华平                    黄华生




     刘   骏                    黄斯颖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