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0-00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7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 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0 年 1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共计 32 名,代表股份数量 303,924,504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 1,292,600,241 股的 23.5126%。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3名,代表股份数量 286,060,786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2.1306%;其中现场出席 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2名,代表股份数量275,591,452 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1.3207%;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 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10,469,334股,占公司有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0.80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19人,代表股份数17,863,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1.3820 %。 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293,433,870 99.9927% 19,800 0.0068% 1,500 0.0005% H股股东 10,469,334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03,903,204 99.9930% 19,800 0.0065% 1,500 0.0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565,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913%;反对票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11%;弃权票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293,433,870 99.9927% 19,800 0.0068% 1,500 0.0005% H股股东 10,469,334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03,903,204 99.9930% 19,800 0.0065% 1,500 0.0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565,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913%;反对票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11%;弃权票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293,433,870 99.9927% 19,800 0.0068% 1,500 0.0005% H股股东 10,469,334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03,903,204 99.9930% 19,800 0.0065% 1,500 0.000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9,565,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913%;反对票 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11%;弃权票 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