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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六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5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购买 2019 年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依
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利于公司治理,审批程序合法,因
此,我们同意 2019 年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
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在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前提下有效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为提高公
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情
况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
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   克: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金玉丹: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蒋必金: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