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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环传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8-05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
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7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12 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1 人,代表股份 249,624,14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6.360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 249,476,34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6.338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5,479,748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2.254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5,331,948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2.23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7,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15%。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
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议案1.00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2.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3.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4.00《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5.00《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6.00 《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7.00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958,36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33%;反对 635,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44%;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13,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6990%;反对 635,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027%;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8.00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吴长鸿、蒋亦卿、陈菊花、陈剑峰、李绍光、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
公司、吕圣初、耿帅、黄良彬已回避表决。
    同意 3,926,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24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1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78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14%。


    议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议案10.00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1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593,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9,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17%;反对 3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8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958,36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33%;反对 635,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44%;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13,9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6990%;反对 635,0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027%;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双环传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