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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补充公告2014-10-21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8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法

律意见书内容予以补充。

    其中第三节“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未对具体表决结

果进行披露。

    补充后“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内容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方式予

以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方仁德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1.2 选举李国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1.3 选举梁子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1.4 选举陈卫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1.5 选举陆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1.6 选举丁继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3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5,53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阮新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8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6,0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

    1.2.2 选举陈忠逸先生担任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8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6,0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

    1.2.3 选举施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投票数 140,8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6,0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宋国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获得投票数 140,8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6,0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

    2.2 选举邵美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获得投票数 140,8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16,010,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7%。

    本所律师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唱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票进行合并后,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

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

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为本次错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

生。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1 日